大荒

书名:风起凌霄 作者:江城子唱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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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

    转瞬间,便又是几日过去。这几日的情况也就不细表了,单看苏渐生无可恋的表情就知道这些日子来他经历了些什么。用豹家阿大的话来说:“我家雀儿视苏小兄弟为亲人,我阿豹自然也当你是亲人,我阿豹的亲人怎么能在第一次入大荒的时候就交代在这老林里。你的底子薄,突击进行的特训也只能让你不至于没有还手之力。至于能接受多少,全凭你的意志和决心。”

如此,苏渐放开心结,拼命的在这有限的时间努力压榨自己。只为了自己承诺雀儿的那个想法:在我苏渐失去意识之前,无人能伤雀儿。

时间从来不会等人,在苏渐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入大荒狩猎的日子悄然来了。

这一日,各家的男人们肩挎长弓,腰间别着石匕,手里拿着石矛,更有多半以上背负着鼓鼓囊囊的包裹,里边尽是些应急用的草药和辅助性的东西。他们一点不犹豫的跨出家门,向村头聚集而去。沿途与碰上的兄弟打着招呼,夸着海口要干一票大的。多数人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妇人和孩子担心的眼光,他们无法带给家人安心的未来,但至少能带给他们现世的安稳。苏渐问过大叔:为何不圈养牲畜,这样,血气有来源,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入大荒了。

而豹家大叔的说法是这样的:“很久以前,村子圈养过牲畜,但长成以后再宰杀却发现这些玩意儿所提供的血气已经微薄到几乎没有。除了充饥,于人体无一点用处,这样的肉食却不是大荒男儿需要的了。你看大叔我这体格,能和黑熊较劲不落下风,为什么?因为我长期有血气的提供,并把这些血气转化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你想,若是全都去吃那圈养的畜牲了,大家身子骨都跟小兄弟你一样羸弱,那我虞氏凭什么在大荒里活下来?生活在这危机四伏的世界里,我们自身都还做不到保全自己,又如何保全家人和自己珍视的东西?所以男孩子们在十五周岁血礼之前皆要入大荒去进行第一次血的洗礼,生与死之间磨砺才能真的让一个人成长起来,强大起来,保护自己,保全家人。而且这大荒里最恐怖的其实不是飞禽猛兽,最恐怖的其实是人心。苏小兄弟。大荒里的生存法则,你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听大叔这么说,苏渐也理解了,原来他们的初衷和自己一样,都是活下去,只是他们还需要为传香火而让步。

这是苏渐第一次走入大荒深处,遮天的大树密密麻麻长在一起,几乎完全挡住了阳光,阴暗潮湿,毒虫遍地一点都不夸张,刚出发,豹家大叔便已经示意鹿家的二叔把背包里的灵草分予众人,涂满了全身。灵草之所以称之为灵草,皆因其特殊的功效--遮掩气息,不管是人气还是血腥气都能无死角遮掩,这对于大荒里生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故而称之为灵草。苏渐本想拒绝示意自己有金乌卵,但对上豹家阿大坚定的眼神的时候,没能拒绝。

一路行来,众人神色还算轻松。这里暂时还处于边缘地区,早已被世代生活在大荒中的人们摸索的透彻。但绝不意味着就能掉以轻心。谁都不说不准大荒深处会不会偶然窜出一只灵兽出来,若真碰到了这种情况,对于众人来说,那是灭顶之灾,毕竟灵兽是能操控天地之力的存在,对付普通人,即使是血气旺盛的人也是简单至极,当然在灵兽之上还有神兽的说法,据说灵兽开智之后便能称之为神兽,神兽那就更为强大了,但具体有多强也确实不是现在的苏渐能理解的了,毕竟苏渐现在对这个世界的感官还停留在比普通人强一些的概念上。就连对大荒了如指掌的豹家阿大也坦言,从未有幸得见神兽,但从他的描述中来看,那一定是毁天灭地的存在,他向走在一起的几个参加血礼的新人讲过一个故事:“10年前,我与众人本已是满载而归,所猎捕的血食足够全村子的人半年伙食,当时4个新人与我们在一起,是别家的孩子,我们的兄弟,表现也算是抢眼了,众人都是开开心心,也不时开着他们的玩笑,4人也是兴奋异常,走在一起谋划着回去正式血礼之后是讨谁家的姑娘当老婆还是去外族换一个回来,就是这样乐融融的情况下,谁也没想到竟然会在回程的路上碰见了毕方神鸟,但灵禽始终不是神禽,神禽至少懂人言,勉强能交流,并且自持身份在你没有招惹它的情况下它还不会下杀手,但未开智的灵兽就不一样了,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提着大刀的婴儿,灵智未开的他们尚不能理解人与兽的区别,或许在它眼里,人类也只是双足行走的野兽罢了。当时它也许在觅食,也许是在游玩,这些都不重要。你们可以想象一下,巴掌大的青色鸟儿,只是鸟喙一张,不见任何动作,我那4个小兄弟就化成了灰烬,点滴不剩,而它似乎玩上了瘾,一路追着我们几十个兄弟跑了上百里路,就这样,一场丰收变成了逃亡之旅。我们不敢进村,怕给村子带来灾难,只能带着它绕圈子,最后它应该是玩够了,鸣了两声,又烧死了我两个兄弟,这才径直飞向大荒深处。我之所以告诉你们这个故事,就是要告诉你们,我虞族的安宁是男儿们用血和泪换来的,还有就是这大荒中一步一危机,绝对不能轻视任何的风吹草动。”

听到这里,苏渐惊出了一身冷汗,自己砸死了一只灵禽金乌?!这也太侥幸了。若是在平时,岂不是百八十个自己还不够人家扇扇翅膀的?

见众人都沉默下来,豹家阿大自认敲打的目的已经达到,这才说道:“不过不用沮丧,碰见灵兽灵禽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小心一些总能提前发现踪迹,避开便是了。”

说完后,走到队伍前头勘察情况去了,留下了一边赶路一边思考的众人,苏渐眼见身边随时都可能被生存危机压垮的3名新人,也是唏嘘不已,他自身难保,自然无力再去安慰他们,只是拍拍他们肩膀,给了他们一个坚定的眼神,3人见是能够砸死金乌的小苏哥哥在鼓励他们,也是心下安定了下来,互相做了一番鼓励。

其中一人向苏渐问道:“苏小哥,听我阿爹说你生生砸死了一只灵禽,是真的么?你可以给我们讲讲么?”

苏渐苦笑,他却是不记得当时的情况了,毕竟那时自己已经昏迷,也该庆幸自己记不得,不然可能会给吓出毛病来。苏渐看着眼前稚嫩的少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发出几声低沉的嘶吼。

另一个少年扬手,“啪”的一声,狠狠在问问题的少年后脑勺上拍了一记,并说道:“小狼二,你个混账东西,全村子都知道苏小哥不能言语,你是在找抽么?”

名曰“小狼二”少年被这一记阴手打的向前就是一个趔趄,回过头恶狠狠盯了打他的少年一眼,随即又是笑呵呵的说:“老子这不是忘了么?小熊三,你这家伙下次要再敢偷袭我,我打断你的熊腿。”

“你跟谁称老子呢?你老子我在这。”小狼二向另一个方向又是一个趔趄,原来是狼家阿大正好在附近,听见自己儿子的话,忍不住上来就是一巴掌,好巧不巧正好是刚刚被招呼的地方,当时小狼二的脸色就变了,都快要哭出来了。“你老子我还没去见大地母神呢,就想夺了你阿爹我的姓氏?”狼家阿大一阵数落,让小狼二怂到了地上,委屈的在一边嘟哝着什么。说来也好笑,这小狼二天不怕地不怕,见谁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神情,却又唯独怕他的父亲。一见到他的父亲就想见了猫的耗子,那可真是随意揉捏,说揍便揍。狼家阿大见儿子已经怂了,满意的点点头,转过身来对苏渐爽朗一笑:“苏小兄弟,小兔崽子不懂事,让你见笑了。”

苏渐一听,心里笑开了花,脸上却是只浮现一个微笑,对狼家的大叔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意:“狼家大叔也是憨厚的可爱,骂他儿子小兔崽子,那他又是什么?呵呵,也许这份淳朴率真才是让部落里没有阶级,众人平等的原因,不得不说,这所带来的团结的力量也是在大荒里生存的必要条件。”

众人谈笑间,压在心底的阴霾也冲淡了不少。

就这样,行至了一丛灌木前,灌木在这丛林中显得微末至极,但有些奇怪的是似乎以灌木为分界,往里就是幽深的黑暗,往外还能见些许阳光,正是这种反差,反而让这小小的灌木丛无比的显眼起来。

豹家阿大停下脚步,召集了众人,说道:“既然这一次有血礼的孩子,那众位大兄我们便在此分开吧。熊家大哥你带一队,狼家大哥你带一队,鹿家大哥你也带一队。你们的儿子都跟着你们。至于小苏,跟着我。没问题吧?”

“全凭兄弟做主。”众人回应道。

“如此,就此暂且跟兄弟们别过,一月以后在此地再汇合。我希望一个兄弟一个侄儿都不少的出现在这里。保重。”

“保重。”

一众大汉绝非儿女情长之辈,简单作别以后各自上路了。

4队人分开后渐次走入了眼前黑暗中,慢慢不见了身形,大荒中恢复了静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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