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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

书名:暗恋是种病 作者:楚溪邪

☆、预谋

萧家舞会在没有舞蹈的情况下不了了之了。

三天后,与章胜海落马的报道一起传来的是颜家忠的消息。

意料之中的,这家伙在医院。同样负伤在院的还有孟连晨。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吐槽好了。

“说说吧,你是怎么受伤的?”我看着左手打着石膏的孟连晨,又转向同一病房的颜家忠大警探,“你好歹是个警察,要不要这么容易中枪啊?”

俩男人缄口不语。

“孟少爷你不需要转到单人病房吗?我这弟弟出了名的闷,估计会传染。”我说。

“不需要。”孟连晨说,看一眼颜家忠,又说:“是我连累你弟弟了。”

最后还是王宇霄给我讲了一下事情的始末。

在章胜海开枪之后,颜家忠本可以不中枪的,但这时候偏偏喝得人事不省的孟连晨从附近的厕所晃了出来,正巧就在颜家忠身旁,他要是躲开的话,抢就会打到孟连晨身上,于是我们正直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弟弟就义无返顾的扑倒了需要救助的老百姓,自己中了枪,然后附带让老百姓折了手骨。

随后萧墅赶到,将两人送到了医院,但不幸的是,章胜海跑了。不过对于章胜海来说更加不幸的是,前来寻找女儿的胡豹在混乱中逮住了正在逃命的他。两人聚头,还没吵出个甲乙丙丁来,林逸琴趁乱摸走了胡伶俐的钥匙,逃走前推了这个多年的好友一把,胡豹没发现,章胜海倒是下意识地捞了一把,就是这一捞,胡豹在众人的推搡之间扑倒了章胜海,顺带把自家女儿一起,压了个结结实实,于是随后赶到的萧墅就这么渔翁得利了。

章胜海演了一辈子的戏,得了这么个戏剧性的结局倒也不冤枉。至于为什么孟连晨会喝的那么醉,我看一眼王宇霄,后者点了点头,果然最是难过美人关啊。梅丽丽也有点手段嘛,竟然能混到萧家的舞会来。估摸着孟连晨看到以前的暗恋对象跟别的男人相好,心中郁闷,于是借酒浇愁了。

我就说我怎么没在舞会看到孟连晨,原来是倒在厕所出不来了。

“既然你也知道是你连累我弟弟了,你就用你另一只手好好伺候着我弟弟吧。我会时不时来巡查的。”我放下环胸的手,如此说完,转身就走了。

王宇霄跟着我出来,说:“萧墅就在外面。”

我点了点头。

医院外停着一辆并不显眼的黑色轿车,我走过去,后车门自动打开,我上了车,车子发动起来,向着没有目的地的道路行驶着。

“解释一下吧。”我看着前方的椅背说。

萧墅看了我一眼,只说了一句,“当时王宝玲在我身边。”

我松了一口气,是这样。

孟连晨说过王宝玲对萧墅的占有欲,如果当时萧墅选择去找我,我可能会引起那个能让王宇霄闻之变色的王家大姐的註意,到时候麻烦是一定的了。

避免跟王宝玲正面冲突,是保持安全的最好办法。而避免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让王宝玲意识不到我的存在。

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还真是不好受啊。

对于那个王宝玲强大的思维方式我还真是好奇起来了。

于是放下心来的我就顺带问了一句,“王宝玲到底有多可怕?”

萧墅带着笑意的表情微微僵了一瞬,转而他嘆了口气,简洁的给我举了个例子,“王宇霄出生没多久,就因为王宝玲讨厌他的哭声被送去了外省,王宇霄7岁,就被第一次见到的亲姐姐折断了手臂,王家宠女众所周知,因此没人敢在王宝玲不同意的情况下给王宇霄治疗,最后由王老太爷下令,帮他治疗之后送去j市。”

我惊悚的看着萧墅平静的侧脸,算是终于对王宝玲的凶悍程度有了一点超越位面的了解了。

这要不是我亲耳听到,我真的不可能想象得到。

想起王宇霄的脸,再联想起王宝玲的脸,我还是有点不敢置信的闭了闭眼。

王宇霄还真是……时代的可怜人啊。

“现在好一些了吧。”我问,至少王宇霄能在王宝玲面前出现了。

“跟王宝玲在两个地方长大,是王宇霄之幸。”萧墅半开玩笑地说,“现在的王宇霄,他的手臂可不是能够轻易被折断的。”

意思是王宝玲现在还有点要忌惮王宇霄的感觉?

时代果然不同了。

不过提到王宝玲的凶悍了,我自然也就想起了孟连晨的另一些话。

……

“要是萧墅的性子没那么残暴的话,她估计都要贴上去了。”

“‘残暴’这个形容词,你确定没用错吗?”

“没有比这更贴切的形容词了。”

……

孟连晨说,萧墅“残暴”。

我望着身侧之人完美的侧脸,那削去昔日朦胧之色的脸庞,目光渐渐有些覆杂起来。

这个人,我好像越来越看不透了。

“怎么了?”註意到我的目光,他关心的问我。註视着我的目光也绝对与“残暴”无缘。

我摇了摇头,转开目光,似是自语一般说:“有点累了吧,大概。”

萧墅没有再问我,“那就睡会儿吧,到了地方我再叫醒你。”

我半合着眼问他,“什么地方?”

他拿出毯子帮我盖上,闻言只唇角温柔道:“睡吧。”

见他没有回答的意思,我也只好闭嘴不问了。身上温暖的触感袭来,我暂时放下了心中纠结的事宜,合了合眼,等待睡意袭来,慢慢也睡了过去。

“铃——”

耳熟的铃声响起,我陡然惊醒。事实上这个铃声并不大声,在车窗玻璃的隔离下还非常微弱,但是我对这个铃声异常敏感,因为这是上课铃声。

我呆滞了两秒钟才会回起来,我已经毕业了,我已经工作了,我不需要对这铃声有反应了。

“醒了?”萧墅的声音适时地出现了。

我望向他,再看看窗外,那矗立在夕阳之下的熟悉的建筑,“这里是普中?”

从j市坐三小时的客车才能到普师,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我只睡了一个多小时,这怎么就到普师来了?

罪魁祸首见我还反应不过来的样子,轻笑了一声,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道:“下来看看。”

我也解开安全带,游魂一样下了车。似乎刚放学,校园里十分热闹,大多数学生都跑出了校门,有的是家长来接,有的是自己走回家,有的则是自己骑车回家,一些学生还在教室里徘徊,一些拿着打扫的工具,嘴里念念有词,还有刚从办公室出来的,垂头丧气有之,兴高采烈有之,面无表情亦有之。

鲜活的校园生活就在眼前,我仿佛一下就成了当年那个穿着校服的学生,因为马上就要去书店借到新书而兴高采烈,因为今天是自己值日而心急如焚,因为月考成绩不理想而垂头丧气,因为教室里只剩下自己和萧墅没走而心跳不已。

回想起来,那时真是幸福啊。

“怎么突然想起带我回来?”我问道。

“不是突然想起,”他说,“是预谋已久。”

他的眼睛太亮了,我楞是没把註意力移开,直到他回转了目光,才发觉自己的脸颊烫得要命。

“预、预谋这个做什么?”我舌头打结道。

“怕你把我忘了。”他半开玩笑道,“另外嘛……”他没说下去。

我有些心痒,不带这么吊人胃口的!

他迈开步伐,缓缓地走动起来,穿梭在学生之中的他显得更加引人註意了,然而他没有在意那些目光和窃语,步伐依旧不紧不慢的,也没有回头找我,等我追上去了,才听他说:“这回是两个人并排走。”

作者有话要说: 时隔一个多月的最后几章,我纠结了下还是决定放上来了,其实要写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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