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意外盟友
书名:粽子我们不约 作者:正经胡说
第九十一章 意外盟友
驾车行驶在乡间的公路上,两旁绿树农田,一派田园风光,上次从这里逃出去时,哪有心情欣赏风景,如今心境变换,再看窗外的青山农舍,只觉得令人心旷神怡。1357924?6810ggggggggggd
然而夏季的天气,说变就变,几十分钟后,天空已经被阴云占领,顷刻间暴雨倾盆,我见田边有个校服的女生招手拦车,她身后的田里没有能藏人的地方,看起来不像打劫,于是停车但没摇下车窗。
可近距离一看,这姑娘我认识,她也认出我,惊喜地叫道:“姐姐,是你呀!”
双马尾、大眼睛、蓝校服,这姑娘正是我在火车上给我留电话的那位,外面雨势渐大,我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她一猫腰就钻进车里,一边整理被雨淋湿的刘海儿,一边道谢。
“你家在哪?”我问。
“我家不在这儿,我是来玩的。”她掏出小镜子照了照。
“那把你送到哪?”
“前面不是有个镇子吗,我在镇上的旅店住。”
她说的镇子,正是我要去的地方,距离古墓最近的镇子,既然顺路,倒省去我的麻烦了。
这个镇只有百十来户人家,所以只有一家旅店,我逃出古墓后曾在这里住过,但不巧的是,我们到时,旅店已经没有多余的房间,东歌,就是与我有缘的校服妹子,表示她愿意和我分享一个房间。
房间本来就是双人间,只不过她来的时候没有单人间,现在刚好均给我一张**,互相帮助,有来有往,我没有推辞,大方接受了她的邀请。
旅店用的是自家老宅,我记得房间起码有十几间,这里又不是旅游景点,同一时间住满的可能性极低。
趁着打水的功夫,我便和老板娘闲聊起来,她告诉我近三天镇上陆续来了好些外地人,不仅她家的旅店客满,有别的买家还把自家屋子租给他们。
小镇上发生丁大点事都会迅速传开,一下来了这么多陌生面孔,自然会引起当地人的注意。
我问这些人是不是都是来旅游的,老板娘笑笑没说话,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我装作不解地回望她,一脸茫然。
老板娘是生意人,怕说多了得罪住客,和我扯了些风土人情,又我到镇上的商店去买当地手艺人自己做的小礼品。
我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说等明天天气好些再出去转转,然后打了两壶热水回到楼上房间。
东歌整天摆弄手机,我进屋时她正趴在**上用手机聊天,旅店的晚饭要单独花钱,做的是农家杀猎菜,我对那个没兴趣,问东歌想吃什么。
这丫头一看就是在家被父母照顾惯了,听到我的问话头也不抬,两根拇指飞快在手机屏幕上按动,懒懒回道:“随便。”
我拿出旅行包里的两桶泡面,用热水泡好,端一桶放在她的**头柜上,她闻到泡面味终于扭头看向我,那表情无疑在说‘就吃这个’?
“你不是说随便,随便里就包括这个。”我不是惯孩子家长,没义务满足这小丫头的全部需要。
窗外雨声哗哗响着,一点没有要停或变小的势头,东歌往窗外瞟了眼,认命地垂下头,把手机扔在枕头上,起身坐在**边端起了她的泡面。
吃完饭,她继续玩手机,我搬把椅子坐在窗前,望着雨幕下的小镇,旅店是镇里最高的建筑,一共三层,我和东歌住在305,是三楼最边上的房间,因此有两扇窗户,一扇朝北、一扇朝东。
从东面的窗子能看到镇子唯一一条大街,街边全是商铺,不过镇子人口少,铺子基本都是小店。
北面的窗外是山景,我一时看得出神,上次住宿不在这个房间,所以没有发现,从旅店房间的这个位置,竟然可以直接看到古墓所在的那座山。
那座山左右各有三座高矮参差不齐的小山,将它护在当中,这七座山就是北斗山,尽管它们排列的图案和北斗七星不同,但当地人祖祖辈辈都这样称呼它。
骗蔷花那次,我说北斗山有墓是真,不过万龙棺却是我自己胡编的,只不过想让它听上去高端大气些,才把那数不清的无眼蛇比喻成龙。
盯着一座山看到天色完全暗下来,东歌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她用一只手支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的黑暗,说:
“但愿明天是个好天气。”
“你一个人出来,父母放心?”
“放心,他们唯一不放心的……”
“什么?”
“是我又祸害谁了。”
“哦?那你都祸害过谁呀?”
“多了,懒得记名字,姐,天都黑了,让你的小**物出来玩吧。”
“小**物?我可没有**物。”
“哟哟哟,演得可真像,还装哪!”
我被她说得莫明其妙,她一指我的上衣口袋,贼笑着唱道:“小兔乖乖、把门儿开开……”
我把口袋里的黑玉兔雕拿出来,东歌立刻跑去关灯,房间里陷入一片黑暗,然后我便感觉到有东西攀着我的肩膀,趴在我怀里。
东歌从柜子里找到一小截蜡烛点燃,微弱的烛光下,一只黑色的人形兔子两只前爪攀着我的肩膀,脑袋顶着我的下巴,扭着脸看着东歌,一双蓝眼睛充满好奇。
“原来是个宝宝,可怜啊~”
“可怜?你认识这种东西?”
“喂喂老姐,你是在侮辱我的智商,这种**物小精灵咱们妖界谁不认识?”
**物小精灵?咱们?妖界?
她一句话的信息量太大,让我反应了半天,她见我不说话,以为我不信,便用指头戳着黑兔子的尾巴说:
“天外陨石,入土为精,幻化成生灵的外貌,可以繁衍后代,我七岁就背下来了。”
东歌得意洋洋地神情突然转为落寞:“这玉雕的眼睛,是用玉兔精灵的眼睛镶嵌的,但只取了一小点,这小家伙受到母亲气息的吸引,才会跟着玉雕,只怕还不知道它的母亲已死了。”
“它特别爱粘着我。”我模棱两可地说。
“那自然啊,你修的子母丹,理论上会让所有小精小怪对你亲近,妈妈一样的温暖啦~”
“你能看出来?”
“能,怎样?厉害吧,我们家就是传说中的妖丹猎人!”
“我听过赏金猎人。”
“对,类似,区别就在于,我们家是为客户寻找他们想要的妖丹~然后……唉?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是有原则的,没害过人的妖,不取!”
“你别说,我还真没听过,世上还有妖丹猎人这一行。”
“有啊,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自然有就业机会,总之,我们家的人,天生一双识妖眼,这妖身上修的什么丹,一眼便知!”
“那你怎么判断对方害没害过人?”
“观气呀,害过人的妖,妖气中会生出一丝黑气,黑气越多表示害人越多,你身上的气,干净着呢。”
我心思一动,问:“你到这儿来,是猎丹的?”
东歌吐吐舌头,笑嘻嘻道:“被你猜中了,我听说那边的山里有座古墓,墓里有个大妖怪,俺来降妖~钱!”
我忙问:“你听谁说的?”
她捏捏黑兔子的耳朵,惹得兔子抖了抖,我下意识地将她的手推开,东歌撇撇嘴,说:“最近道上有人在组建一支队伍,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一点风声不透。”
世上果然没有不透风的墙,东歌说的队伍,估计就是古墓七家重新组建的那支,不仅七家的后人参与进去,还请了不少外援。
于佳絮看在不高兴面子上才勉强同意不逼我参加的行动,现在我主动跑来,这看似是个极大的讽刺,但对我来说,完全是两个概念。
被逼无奈的进墓,和主动下去的区别,在于决定权和目的,我车里装的一桶汽油,就是我来的目的。
七家想复活墓主,我?火化墓主!
现在听东歌的意思,她是想猎取墓主的妖丹,那么这里有个前提,墓主是妖?
这个问题,东歌是这样回答我的:“实践出真知,不去看看哪能知道是人是妖?老姐,结盟不?”
“结盟?你当参加跑男啊!”
“难道不是么?大家各怀目的,而且互相冲突,和分组做游戏一个道理,为的都是赢,结盟吧!”
经她这么一说,还确实挺像,至少从目的来讲,我和东歌是一致的,她杀妖取丹,我火化尸体,一条龙服务。
可是古墓七家组织的队伍里人才济济,就算加上东歌,我们两个依然势单力薄,这次碰巧撞上七家的队伍,并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我望着漆黑的窗外,觉得有必要和东歌好好策划一番,于佳絮认识我,我在她们这支队伍面前隐藏不了身份,而东歌行事独来独往,七家没人认识她,她自告奋勇要当卧底,从内部瓦解对方的同盟。
我们一明一暗,里应外合,不过她投靠七家需要递投名状,投名状当然要是七家人知道的东西。
我拿出花型玉钥,说:“于佳絮把这东西说得非常重要,谁拥有它,谁就有权唤醒墓主。”
东歌接过玉钥,比了个ok的手势:“到时我就说偷的。”
东歌必须使七家的队伍相信她和我的关系不怎么样,镇上遍布七家的人,我们今晚共住一间房他们肯定已经知道了。
所以我们决定,在今晚演一出戏,晚饭后,睡觉前的这段时间刚好,旅店房间的隔音效果极差,约莫下楼吃饭的人都回了房间,东歌提高嗓门喊道:
“大婶,现在是你的**物在我**上拉屎,这**还能睡人吗?”
“它是有错,也不至于扔出窗外吧?**脏了我可以和你换,你是要杀它!”
“**不是问题,我自带的**单,你知道多贵嘛,你赔不起。”
“死丫头,瞧不起谁呢?”
“丑大婶,就是看不起你!”
我们在屋里噼里啪啦一通撕扯,很快老板娘便上楼来敲门,敲了一会儿没人给她开门,她干脆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
我和东歌正倒在地板上互扯头发,发型扯得跟疯婆子似的,其实没使劲,只是造型狼狈。
发生这么不愉快地事,两人肯定不能再住一间屋,老板娘劝了半天,说和另一间屋子的客人商量商量,看能不能换一个人过来。
但别的房间住的都是一起来的熟人,谁也不愿意换到陌生人的房间,最后老板娘为难地看向我们。
“行,我和小孩子一般见识,我走。”
大雨的夜,我背着登山包,愤然离开了旅店,老板娘一再地道歉、挽留,可只不过是场面话罢了。
这次来时准备的比较充份,背包里有雨衣,我拿出来穿上,一个人独行在空无一人的小镇马路上。
镇里的商铺关门都早,傍晚六点基本全部都关门了,镇上的房子全是平房,灯光透过窗子亮点了漆黑的雨夜。
东歌送给我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就揣在我的怀里,它可以让我知道附近十米以内除了我,还有没有别人。
我和东歌一番大吵,七家的人不会听不见,他们知道我离开旅店,肯定会派人跟着我。